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上报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二)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无专业加试要求。
(五)对于浙江考生:根据“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按本段位(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对于浙江省以外的考生:对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院校专业组之间不得跨组调剂,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七)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招生网:http://zs.zjit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7-88321500、88313369
(二)学生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的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由录取专业转入新专业就读学习。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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