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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政策解读

2026-07-30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依据辽宁省教育考试院文件,2026 年自考实行宽进严出报考规则,专升本毕业需核验前置大专学历。全文划定分阶段报考窗口期、平台操作流程、费用收取规则,限定医学类、公安类专业报考资质,并公示两次考试对应的全部开考专业目录,权威指导考生报考。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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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自考报名官网入口

考生可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网上报名。

2026年辽宁省自考报名时间

2026年4月辽宁省自考报名时间:3月2日至9日。

2026年10月辽宁省自考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7日(每天9:00-22:00)。

2026年辽宁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6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4月11日至12日。

2026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10月24日至25日。

2026年辽宁省自考报名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考试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字〔2021〕29号)。考生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费用一律不退。

2026年辽宁省自考报名条件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有特殊要求专业的限制报考条件:

(1)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要求:

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

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

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

(2)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资格有关事宜的函》(公大函〔2023〕36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专业代码030612TK)考生报考资格由原“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调整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2026年辽宁省自考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

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材料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验证考生学历证书时,需要进行学信网授权。考生需提前用手机下载“学信网APP”并登录,使用“学信网APP”中“扫一扫”功能扫描页面二维码,选择本人学历进行授权推送。完成授权推送后,考生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学历推送结果,并继续完成免考申请。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需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

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026年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一)停考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2.物联网应用技术(专科)、动物医学(专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社会工作(专升本)、工程管理(专升本)(B计划)和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升本)专业等6个专业,自2024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3.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之一沈阳大学,自2024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4年下半年至2027年过渡期间,学校须持续做好该专业现有考生的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办理工作,2028年起不再担任该专业主考学校。该专业另一主考学校东北财经大学正常接纳报考。

4.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专业自2025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8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5.工程管理(专升本)(A计划)专业自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名,2029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考生,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原则上相近的其它专业的相关理论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3.2024年以前停考的专业,在停考过渡期内,考试计划中设置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必考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门数,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论文、办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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