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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一

2025-07-08 来源:教育在线

  【导读】距离8月份的北京自考开考还剩两个月的时间了,在这一期间里,考生们到底该怎样进行复习备考呢,接下来北京自考复习备考栏目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一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zixun老师,也可以加入考生交流群进行探讨。

  1.论理解释: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2.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3.比较解释:指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4.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5.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6.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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