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转考籍是什么意思?
2025-07-08 来源:教育在线
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限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

1.北京自考转考籍规则是什么?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
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致的,可以免考。
2.北京自考考籍档案转入手续的注意事项
①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②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③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
④转考考生转入后,需要按照转入地的一切自考规则参加考试,包括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也按照转入地考办有关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