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2026-05-28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已经公布,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申报专业
本期可申报学位的学校及专业,是由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8所学校主考的本科学历专业。
工作流程
1. 网上申报:2026年下半年学位申报时间在9月上旬左右。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符合主考学校现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进入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 “自学考试” - “自考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点击“2026年下半年学位申报”进行申报。考生要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学位申报凭单》,这是考生申办的重要凭据,附有重要提示,考生要自行打印并认真阅读。
2. 照片采集及审核:学位照片采集时间在9月中旬左右。办理毕业时已采集照片的考生,无需重新采集;否则学位缴费成功后,需采集照片。照片采集工作由上级推荐的专业图像采集机构负责,采集费用由采集机构收取,采集流程详见附件。未按要求采集照片,或未通过审核,视为申报无效。
3. 资格审核: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预计12月中旬左右结束,无需考生参与。考生届时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 证书发放:学位证书发放安排见《学位申报凭单》。
注意事项
1. 关于学位申报条件,考生可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或拨打主考学校自考咨询电话了解。
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缴费并采集照片,逾期不能补报。
3. 已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可在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取得毕业证书两年)内,申报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新闻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除外)。
4. 工程管理(专升本)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学校调整为北京交通大学。自2026年起设置两年学士学位申请过渡期,执行过渡期授予条件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关于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的附件2。实践课程“及格”成绩折合百分制按75分计算。
咨询渠道
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学考试” - “咨询服务” - “咨询渠道”查看。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