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6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6-06-02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6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试点范围
自通知发布起,报考山东省自学考试的考生,不管是在校生还是社会考生,都能自愿参加改革试点。
试点课程
考生可以选择报考专业内,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公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试点课程。具体的试点课程和对应的主考学校信息,预计会在2026年12月初左右,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
参与方式
社会考生要通过主考学校指定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平台,完成试点课程报名、缴费、在线学习及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环节。在校生参加改革试点的组织方式保持不变。
成绩评定及有效期
参加改革试点的考生,课程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全省统考成绩占70%,主考学校组织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成绩占30%,两项成绩折算为该课程最终成绩。不参加改革试点的考生,课程最终成绩就是全省统考成绩。考生取得的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成绩,只能和当次全省统考成绩进行折算,若折算后课程当次最终成绩未合格,考生需重新报考。对于包含理论与实践两部分的课程,考生参加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若折算后成绩合格,可免考该课程的实践部分。
收费标准
试点课程收费按照相关批复核定的80元/科的标准执行。
其它事宜
主考学校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审核考生资格,完善考核平台,提供优质服务。考生申请参加改革试点的未尽事宜,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指定平台查询。请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