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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5〕1号)

2025-05-23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5〕1号)》的通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5〕1号)

各主考高校:

根据《关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自考委〔2024〕1号)文件规定,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规范将于2026年实施。为配合新规范平稳落地,对《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2008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新《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2025年修订)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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