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办法》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6〕2号)
2026-06-21 来源: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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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办法〉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6〕2号)》,对自考生来说是个好消息。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

总体要求
这个办法主要是为了促进自学考试和其他教育形式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同时规范本市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间的学分认定与转换。适用于已取得微专业证书、专业技能证书,且报考本市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这些证书包括各类国家、本市或行业认可的高校微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认定转换范围及条件
纳入互认范围的专业技能证书,要由国家有关部委、本市相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或经其授权的机构颁发,在全国或特定行业内有广泛认可度和权威性,且与自学考试专业紧密相关。比如报考会计类专业,会计师证书可纳入互认范围;报考建筑类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纳入互认范围。高校微专业证书是学生修读高校微专业并达到要求后,由学校颁发的学习成果证明。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与微专业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核心内容紧密相关的专业课、实践课可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考生,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
学分计算及转换规则
根据专业技能证书的级别和学习考核内容,结合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设置标准确定认定与转换的学分。中级证书(参照)原则上可免考不超过2门总计8学分的自学考试课程;高级证书(参照)原则上可免考不超过3门总计12学分的自学考试课程。转换遵循“课程内容相近、学分对等或相近”原则。专业技能证书理论和实践总学时数对应课程学分高于自学考试课程,按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认定;无学时要求的,经专家论证后进行学分认定。认定与转换所对应的课程成绩,参照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按“通过”计入。高校微专业证书课程认定与转换学分计算方法由各主考高校自行规定,转换规则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工作流程
高校要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备案申请表,含项目所涉专业、对应证书、项目简介、发证机构资质证明及证书查询验证方式、拟互认的自学考试课程对照表等。市自考委办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估,每年10月左右受理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结果会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告。考生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主考高校初审,市自考委办集中复审,复审通过后纳入成绩管理系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此外,各高校要加强组织管理、宣传服务和监督保障。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