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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2025-06-2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河北科技大学关于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精神,依据“坚持教育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按照成本补偿(扣除财政投入)或部分成本补偿原则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一次性调整幅度最高不超过50%(含50%)”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学费标准调整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费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1.函授:理、工、医学类专业1350元/生·年,文、法、经济、管理学类专业1050元/生·年;

  2.业余:理、工、医学类专业1650元/生·年,文、法、经济、管理学类专业135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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