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备考 - 自考问一问

关于河北省自考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06-2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关于河北省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开考专业情况和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决定停考公共关系等专业,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停考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

  1.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起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2.在停考过渡期内(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申请以上3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未获得以上3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均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二、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

  1.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将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将负责2021年及以后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参与命题和评卷等自学考试工作。主考学校调整前考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依然有效。

  2.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和调整工作平稳过渡。

  停考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主考学校
150309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河北大学
250410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河北师范大学
360102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河北师范大学

  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调整前主考学校调整后主考学校
120218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北京交通大学河北大学
230301行政管理(专科)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
3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2、当前学历

3、提升学历目标

4、意向学习方式

报考所在地
*
*
*
- 声明 -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首页 考生自助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