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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温州市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

2025-07-08 来源:教育在线

一、考生须详细参阅《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1)二、网上登记时间:(登记说明详见附件2)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地区受理单位地点时间联系电话
温州市区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温州市市府路490号一楼办事大厅5月23-26日88638063
乐清市乐清市招生办乐清市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5月23日61526973
永嘉县永嘉县教育考试中心永嘉县上塘码道街67号(教育大楼1421室)5月24日67223316
瑞安市瑞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瑞安市教育局5月23日65806793
平阳县平阳县教育考试中心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平阳县教育局二楼205)5月23日58102957
苍南县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老街(苍南县教育局)5月23日64750591
文成县文成县教育考试中心文成县大峃街1幢429号5月23日67833322
泰顺县泰顺县招生办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612室5月23日67582741

四、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等事项,详见附件2《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五、其他说明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2、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3、《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主修专业如有课程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的非学历证书来认定学分的,考生在提交材料时须提交相应的课程合格证书或证明。附件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二: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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