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2025-07-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对2017年10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对2017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10月25日
宁波市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名 单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事实 | 处理依据 | 拟处理决定 |
020117200042 | 人力资源管理(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条、第九条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