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来源:教育在线
合肥市自考办关于2013(下)自学考试免考申请的工作安排
根据皖考委【2013】01号文件关于“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精神,凡符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合肥市考生,考生最迟应于全部课程考试完毕半年前把免考手续办妥(考生不得在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办理免考手续)。请在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证书、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不要办理免试申请,毕业时凭证书原件直接办理
(提交的免试原件领取时间: 2014年1月16—17日
领取手续: 凭准考证、身份证、免试凭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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