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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16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的通知

2025-07-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委托开考单位,有关社会助学组织:为加强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0号)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凡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含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二学历”和“专接本”专业辅导)的社会助学组织,均须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组织不得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二、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须提供下列材料: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表》(简称《登记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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