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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9月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2025-07-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规定,我校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毕业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社会自考生。

  二、授予条件

  (一)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二)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五)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0分。

  以上所有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解除者;

  (三)自学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0分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四、申请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8月28日

  提交材料时间:截止2021年8月28日

  五、申请程序

  受疫情影响,本次学位申请材料采用邮寄方式。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用邮政EMS,寄送至: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103办公室)。逾期或材料不全、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六、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学士学位申请表》(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由考生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须考生现单位在登记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出学位课程成绩。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号码需清晰)。

  5、学位申请表(

  七、学位评审费

  1、学位评审费200元/人。

  2、社会自考考生学位评审费汇入苏州大学财务账号,并注明:自考学位评审费用+名字,如未注明,视为申请不成功。

  八、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

  新闻学:00642传播学概论、00661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0外国新闻事业史

  电子政务:03339信息化理论与实践、03342电子政务案例分析、03335公共管理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00281社区社会工作、00283社会行政、00282个案社会工作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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