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停止承担江苏省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的公告
2025-07-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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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 20号)规定,从2022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鉴于我校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两个专业不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的办学专业,我校决定退出自学考试主考。同时考虑到我校正着力推进“双一流”建设,需要集中优势力量,聚焦内涵式发展,目前承担的另外四个专业的主考也将按计划退出。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拟定的过渡方案如下:
从2020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学主考的上述五个专业已不再接纳新考生注册,新考生按新的主考学校注册。2022年12月30日前,上述五个专业已注册的老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大学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截止到2023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公布的为准。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南京大学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新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过渡期内,我院将会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妥善做好考生的考务和毕业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