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证书发放事宜的通知
2025-07-08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及南京大学的相关文件规定,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请相关考生务必不要错过本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的时间。我校2023上半年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24年4月2日-4月7日,考生应在我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学位申请信息。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8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①:考生应使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填报信息,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
注②:如果学位申请页面异常,可更换浏览器再尝试。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注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完成学位申请,切勿拖延到最后。
二、提交学位论文。在“论文上传模块”,请考生根据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实际内容填写论文题目、关键词及指导教师。考生所填信息不应有空格、回车。“指导教师”须据实填写姓名,不应有老师、教授等称谓。
(1)对于存在“管理员已传论文”的考生(提交论文处为灰色),则不需要考生再提交毕业论文。此时考生应下载毕业论文以便据此填报信息。
(2)对于不存在“管理员已传论文”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稿。请考生阅读“
三、缴纳学位评审费。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缴纳学位评审费”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
(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2日-4月7日在我院网站在线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支付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提交书面的“学位申请表”,是否打印由考生自行决定。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考生若有疑问,可先仔细阅读“
(2)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请按照“
四、领取学位证书。6月中旬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会议进行审议。本批次学位证书预计将在6月底发放,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在2024年6月22日后关注我院网站(ces.nju.edu.cn)新闻公告相关通知。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
特此通知。
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6日
以上内容转载自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https://ces.nju.edu.cn/10/01/c26177a659457/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