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在职职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予公假的通知
2026-04-26 来源:教育在线
各市、县人事局、劳动局、教育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新型的高等教育制度,旨在鼓励自学成才、促进智力资源开发,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求。自1983年以来,我省已开考多个专业,吸引了大量在职职工参与。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自学提升学历,特作如下规定(最终以官方公告为准):
支持与安排
各单位领导应积极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自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生产,并给予应考者一定的复习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以内。
申请与审批
应考职工需提前向单位申请给假,并交验注明考试日期的《准考证》。经单位审核后,考试当天及往返路程时间将被视为公假。若考试日期与单位休假日重合,则不再补假。
工资福利待遇
经单位批准的公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若应考职工在批准的公假日缺考且未到单位上班,将视为旷工处理。
实践性环节
对于理、工、农科专业的考生,完成某些课程的实践性环节所需时间,由承担实践性环节的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工作单位应给予公假。
以上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江苏省高等教育局(印) 江苏省人事局(印) 江苏省劳动局(印)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印)
2026年十一月十三日(最终以官方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