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备考 - 自考问一问

2026年北京自考合同法有哪些重点?

2026-05-26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2026年北京自考合同法有哪些重点?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自考合同法考试重点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的重点章节之一。合同法通过对合同的确认,维护正常的交易关系。合同是否有效,既关系到法律是否给予保护,也关系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任何有效的合同,都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合同形式。当然,由于交易活动复杂,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条件或附期限。

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可按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等的合同,均属无效,且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过去我国相关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确认范围过宽,许多合同仅因欠缺个别要件就被宣告无效,影响了交易活动。为此,合同法在明确合同无效标准的同时,还规定了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权利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不完全符合生效条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承认才能生效,这类合同通常是无缔约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包括当事人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的撤销权由当事人行使,法院不主动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承担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不申请撤销的,仍可履行。合同无效有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之分,部分无效不影响主要部分履行的,法律允许履行有效部分。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效力与成立的区别及意义,掌握生效要件,了解并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合同制度,把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和返还财产制度。需要注意基本概念和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特别注意本章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2、当前学历

3、提升学历目标

4、意向学习方式

报考所在地
*
*
*
- 声明 -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关注公众号
  • 【继教前沿】
  • 【eol阳光继教】
首页 考生自助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