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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5-07-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关于201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单位,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2016年7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申请手续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毕业时间为2015年6月或2015年12月的学生;

2、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3、课程平均分达到68分以上;

4、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

二、时间安排:

2016年6月5日前将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301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1648693)。由继续教育学院协同学校学位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复核、汇总后,6月底前报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批。2016年7月初公布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及不通过名单;7月20日前由继续教育学院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申请学士学位材料:

1、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如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还未领取成绩单的,请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上的“英语证书号码”栏里注明未领取原件以及考试通过的时间);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自考成绩汇总表复印件1份(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4、自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2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1);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2);

8、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1、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采集,联系电话:020-83302077;2、到照相馆拍照,相片要求:尺寸为高度4cm、宽度3cm,头顶距上沿0.3cm,占用空间大于9KB小于12KB),电子版发至邮箱(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574061809@qq.com;

四、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发放后,经查申请材料为虚假者,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并追究一定责任。

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О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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