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机构管理规定
2025-08-1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总则
南华大学对校外助学机构的管理有一套完整规范。从设立条件到日常运营,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这些规定不仅保障了教学质量,也维护了学生权益。比如办学主体必须有正规资质,合作方要签正式合同,这些硬性条件都是为了防止乱收费、假宣传等问题。
基本要求
校外助学机构必须具备合法资质,要么是独立法人单位,要么是法人下属实体。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一律不被允许。合作方要和学校签正式合同,这相当于给双方都上了一道保险。
机构选址有讲究,优先考虑生源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一旦确定位置,就不能随意变更。有些机构想换个地方招生,这种操作是被明令禁止的。
招生宣传要规范,不能私自印制资料。有些机构为了多招人,会印很多小广告,这种行为属于违规。严禁层层转包,不能把招生权转给中jiè,也不能搞多级代理。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杜绝虚假承诺和利益输送。
管理职责
学校会定期检查机构运营情况,重点看教学质量和收费是否合规。比如主讲教师要由学校派遣,辅导老师也要经过审核。如果发现机构管理混乱或教学质量不达标,学校有权终止合作。
机构要配合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包括课程安pái、考试组织等。同时还要guān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日常管理。每年要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这相当于给机构戴上了“紧箍咒”。
评估制度
每年9月底前,学校会按照省考试院标准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机构会暂停招生,整改后才能恢复。连续两次不合格的,直接终止合作。这种动态管理机制能及时淘汰问题机构,保障学生利益。
附则
本办法从2017年6月5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以本文件为准。遇到解释不清的地方,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负责说明。这些细节说明学校在管理上既严谨又务实,既守住底线又留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