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自考本科学历金融专业《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5)
2026-08-02 来源: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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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聊聊自考本科学历金融专业《保险学原理》里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合同,也就是契约,是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调整商品交换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分类
合同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二是当事人之间会产生债权和债务关系;三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分为民事合同和经济合同,保险合同就属于经济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特点
保险合同有一般法律特征,比如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且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保险合同还有自己的特点,它是保障性合同,若在有效期内没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就不用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是双务合同,双方都要履行义务;是附和合同、对人合同、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
保险合同的种类
保险合同种类多样。按性质分,有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补偿性合同按确定补偿价值的方法,又分为定值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按保障的风险分,有单一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按保障的标的分,有特定式、总括式、流动式和预约合同。按保障的业务对象分,有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保险中间人。当事人有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投保人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关系人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受损可要求赔偿,受益人由被保人指定,享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保险中间人包括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证人,他们促成保险交易并收取佣金。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