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代码:14065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
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立足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与商贸两大板块,以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为中心,北进广州开发区、南拓南沙自贸区,形成“一体两翼”发展格局。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开设12个二级学院,8大专业群,共33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1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走“科技助推产业,商贸服务经济”的发展路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区域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大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推进“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深化内涵建设,建设了设备先进、特色鲜明的校内外实践基地300多个、省级以上基地21个,“创新强校”考核2022年、2023年连续2年位居全省高职院校A类第14名。
学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招生就业工作连续多年保持“两旺”,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为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一览表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高中、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
2.我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方式为先招工后招生,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在录取前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5月7日10:00至10日16:00
(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
(三)报考流程: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核方式里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进行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下图。

(备注:考生仅可报考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五、考核安排与考核内容
(一)考核安排:考试时间为5月17日 (星期六),具体考核方式及安排另行公布,请留意我校招生官网(https://www.gzkmu.edu.cn/zsw/)和微信公众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
(二)考核内容(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六、录取原则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考核“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40%、60%折算成考核总分。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申请免试符合要求的,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单科缺考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根据考生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预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3.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分不低于40分。
七、录取通知书、新生注册与入学资格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7-8月。
(二)新生注册时间: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资格复查: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开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学校和企业按照“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面向学徒岗位(群),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遵循“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的基本特征,校企双方共同开展日常教学、及实训指导工作,建立双元育人的培养机制。采用工学交替的教学组织方式,实现学生与学徒、教育与培训、考试与考核的“双重培养”模式。实施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根据专业及合作企业特点,以交互训教方式灵活开展。在教学实施过程,校企双方各自派出骨干教师和“能工巧匠”,担任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讲授和实践。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籍管理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如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九、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报考我校2025年自主招生免报考费。
(二)相关资助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说明
(一)所有关于2025年自主招生的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我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若因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修改和完善,再提交审核。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四)对通过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五)高校在校生、2025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六)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代理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培训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
十一、省教育厅工作日程安排

(备注:具体考核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北段669号
电子邮件:gzkmuzsb@126.com
咨询电话:020-84560708、84560798、84567663
联系人:黎老师
咨询QQ群:70446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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