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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26 11:39:00
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4152014849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院性质:公办

  第六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贵工大社区贵工路一号

  第七条 学院情况简介:

  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办学规模15000人,占地面积875亩,现有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学院按照“立足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围绕‘双碳’目标,依托机械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无人化技术,服务林业和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四区一高地’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设置了生态工程机电工程、能源工程、智能工程、旅游康养5个专业群,开设有无人机测绘技术、林业技术、林业技术(无人机方向)、林业信息技术应用、园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运维方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19个专业

  学院秉承“笃实有信,德技兼修”的校训,本着“以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的办学理念,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追求卓越,全力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就业办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等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普通高考的投档考生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择优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肢体残疾的考生,请谨慎报考下列专业林业技术、林业技术(无人机方向)、林业信息技术应用、园林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谨慎报考下列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四、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女生谨慎填报。

  五、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肢体残疾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费:3850元/年/生

  住宿费:1000元/年/生(带独立卫生间的六人间)

  第十 奖学金政策: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第十 资助政策:

  (一)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通过助、勤、减、免、补等途径,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退役军人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十六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十七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八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十九 本章程由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贵工大社区贵工路一号

  (二)邮编:550003

  (三)招生联系电话:0851-88601008

      纪检部门电话:0851-88601063

  (四)网址:http://www.gzstny.edu.cn/

  (五)官方微信公众号:GZSTNYZ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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