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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医摇篮 英才招募 | 中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层次人才招聘
2023-12-25 16:49:00
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就业

一、学校简介

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其前身为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1932年学校更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中国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2000年改为省部共建学校。2015年获批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2021年11月20日,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医科大学建校90周年。

中国医科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30多万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医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其中,国家卫生部正副部长10位,省军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余位,将军40余位,“七一勋章”获得者2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9位,被誉为“红色医生的摇篮”。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现有沈北、和平2个校区,设有18个学院、3个研究院、2个教研部。在医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哲学和管理学等6学科门类拥有学位授予权;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6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5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7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后工作站3个。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具体岗位

1. 校本部岗位

2. 第一临床学院岗位

3. 第二临床学院岗位

4. 第四临床学院岗位

5. 口腔医学院岗位

四、应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招聘网站(https://gkzp.cm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7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中国医科大学招聘网站(https://gkzp.cmu.edu.cn)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考核,其他事宜另行在中国医科大学招聘网站(http://gkzp.cmu.edu.cn)公布。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招聘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由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中国医科大学)官方网站(www.c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中国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5

联系邮箱:cmucareer@cmu.edu.cn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4-83282923

联系邮箱:fhocmuhr@163.com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96615-10130

联系邮箱:rlzyb@sj-hospital.org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4-62043500

联系邮箱:cmu4h_rlzyb@163.com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曹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27813

联系邮箱:cmukqrsk@l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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