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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入园入学优先
2013-04-25 16:00:00
作者: 云南日报

  云南省教育厅、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教育照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云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方面给予优抚照顾。

  据介绍,这是在省教育厅、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去年联合发文,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教育方面给予优抚照顾,特别是高考给予加分照顾的基础上,将优抚照顾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至此,云南省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教育方面的照顾已从学前教育贯穿至大学。

  《通知》规定,在学前教育阶段,要优先接收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安排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并纳入国家资助体系给予照顾;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加分标准为:获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给予20分的加分投档照顾;获州(市)政府表彰的,给予15分的加分投档照顾;获县(市、区)政府表彰的,给予10分的加分投档照顾。

  云南省教育厅、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教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在相关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加强沟通,避免遗漏,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教育方面得到应有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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