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11所学校获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公示。
依照学校自评,县区教育局推荐,实际认定的评估程序,市教育局对各县区2015年申报的23所示范校开展评估认定工作,认为五华区江岸小学、西山区华昌小学、盘龙区拓东二小、盘龙区重工中学、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宜良县汤池小学、寻甸县柯渡镇中心寄宿制完小、官渡区南站小学、滇池旅游度假区第一幼儿园、呈贡新区第五小学、富民县赤鹫中心小学等11所学校(园),在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基础上,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学和校园环境用语用字规范程度较高,并取得显著成绩。
经过评估、审议,决定认定这11所学校(园)为昆明市2015年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公示时间截止到3月18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