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备考 - 自考问一问

2017年下半年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2025-07-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省考委关于“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我校主考会计电算化(专科)、电子技术(专科)、电子商务(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汽车维修与检测(独立本科段)专业定于2017年10月28日—11月5日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现将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专业自考生按时参加。

  一、 实践考核安排

  二、参加实践考核要求

  1.参加本次实践考核的对象为已通过我校自学考试平台完成报考缴费手续的考生。其中参加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答辩的对象为2017年5月来校参加论文开题,已完成毕业论文撰写,获得指导老师同意参加答辩的考生。

  2.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实践考核,提前1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报到,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3.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本次考核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缺考处理,需重新报考缴费后参加下一次实践考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707室)

  联 系 人:辛老师;电话:020—87113415

  交通提示:本次实践考核地点均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查询好到达考点的公交车、地铁或自驾线路。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2、当前学历

3、提升学历目标

4、意向学习方式

报考所在地
*
*
*
- 声明 -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首页 考生自助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