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自考全年考期安排、报名流程及核心政策问答
2026-08-11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浙江自考2026年安排4月(4月11-12日)和10月(10月24-25日)两次考试,报名官网为zk.zjzs.net。4月考期首考生注册1月12日-14日,报考截止1月16日;10月考期首考生注册7月6日-8日,报考截止7月10日。续考生两期报考截止日分别为1月16日和7月10日。自考免试入学、无学制限制,含金量高于成考与国开。护理学、公安管理等特殊专业有额外报考限制。持学历或证书可申请免考,上半年免考办理约5月中旬。单科成绩长期有效,缺考可下次重报,不计诚信档案。专升本考生毕业时须持专科及以上证书。

一、2026年浙江自考报名时间
| 考期 | 考试日期 | 首考生注册 | 首考生课程报考 | 续考生报考 | 准考证打印 |
| 2026年4月 | 4月11日至12日 | 1月12日8:30至1月14日16:30 | 审核通过至1月16日16:30 | 1月12日8:30至1月16日16:30 | 4月4日起 |
| 2026年10月 | 10月24日至25日 | 7月6日8:30至7月8日16:30 | 审核通过至7月10日16:30 | 7月6日8:30至7月10日16:30 | 考前一周左右 |
各窗口逾期均不能补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https://www.zjzs.net/art/2026/6/22/art_43_12399.html)、《浙江省202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https://www.zjzs.net/art/2025/12/26/art_43_11808.html)
二、分步骤报名:首考生与续考生
首考生(首次注册报考):
1.登录zk.zjzs.net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带星号必填项,上传2吋证件照,点击"注册"提交,牢记密码,手机号须本人惯常使用。
2.提交注册后等待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报考课程;若未通过按提示修改重传,须在注册时间内完成,逾期无法补办。
3.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入"报名—报考课程"选择专业与考试科目,逐项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确认前可返回修改。
4.确认报考信息后通过中国银联或支付宝完成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生效,可在"报名—报名信息"中查看并保存报名记录。
续考生(已注册继续报考):
1.登录zk.zjzs.net,先到"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核对信息,手机号空白或错误须自行修改补齐,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核对无误后在报考时间内选专业、勾选课程并确认报考信息,注意报考地考区选择,首考生专业代码规则同样适用。
3.通过中国银联或支付宝完成缴费,缴费成功报名生效,保存报名信息备查,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左右打印,逾期不能办理。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考生报名指南》《续考生报名指南》(https://www.zjzs.net/attach/0/29bd3a11eb2a4295bccb72598590e677.pdf、https://www.zjzs.net/attach/0/6adccb49082a46d99d40673a02207fe0.pdf)
三、特殊专业的报名条件
1.护理学、护理、公安管理学等专业报考条件与程序有特殊限制,违反限制报考将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
2.首考生除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等8个指定专科专业外,只能报考专业代码后不带Y的专业。
3.报考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说明》,确认自身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与程序要求。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https://www.zjzs.net/art/2026/6/22/art_43_12399.html)
四、自考免考政策
1.办理依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教试院〔2023〕108号)。
2.2026年上半年:登录zk.zjzs.net核对信息,信息更正时间为5月11日8:30至5月13日16:30。
3.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网上登记时间为5月11日00:00至5月20日24:00,现场提交材料约5月21日。
4.当次审核未过课程只能下次再申请,须本人操作,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公告》(https://www.zjzs.net/art/2026/4/24/art_324_12221.html)
五、自考成绩的时效性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明确:我省自学考试课程成绩未设有效期,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2.单科合格成绩永久保留,不执行8年有效期政策。
3.缺考、不及格科目可无限次重考;考籍终身保留,不因长期不考而注销。
4.停考专业设过渡期,已合格成绩可按规定对接相近专业继续使用。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zjzs.net)
教育在线阳光继教编辑部 2026年8月10日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