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专业未被认定为法学类致公务员报考遭拒
2025-08-19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王亚玲的遭遇在**招考圈里掀起不小波澜。这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去年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却在资格复审时被直接“劝退”。原因很简单——她的专业名称和招考目录里的要求对不上。
专业名称成硬门槛
招考公告里明确写着“法学类”,可实际操作中,这个“法学类”的名单里只包含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监狱学四个专业。王亚玲的法律专业赫然不在其中。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学的不都是法律吗?怎么就变成'法学类'了?”
目录标准引发争议
巴中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这次招考依据的是《巴中市**录用指导目录(2014)》,而目录里的“法学类”确实没有“法律”这个选项。这种“名称差异”成了关键症结。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工作人员透露,教育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里,“法律”专业早已更名为“法学”,但自考体系里仍保留着“法律”的叫法。
身份认定存在断层
王亚玲的困惑并非个例。记者在多个**论坛发现,类似情况屡见不鲜。广东某网友晒出的报名记录显示,自己报考时专业写的是“法律”,结果审核直接不通过。更令人费解的是,有些省份的招考目录甚至完全不收录“法律”专业。这种标准不统一的现象,让很多考生陷入两难。
教育部最新回应
7月5日,教育部正式回应称,根据199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律专业确属法学类范畴。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法律与法学在学历层次上应保持一致。但现实情况是,各地执行标准差异明显。
制度衔接亟待完善
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老师解释,自考体系和统招体系存在学科分类差异。自考的“法律”专业在统招中对应的是“法学”,但实际操作中,这种对应关系往往被忽视。一位网友直言:“我们不是不想报法学类,是根本找不到对应的报考渠道。”
多方博弈中的无奈
巴中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王波表示,招录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目录执行,“如果随意扩大范围,对其他考生不公平”。但王亚玲们显然更期待制度能更人性化一些。毕竟,当“法律”和“法学”的界限成为就业壁垒时,教育公平的根基就受到了冲击。目前,四川省人社厅已介入调查,这场关于专业分类的争议或许将迎来新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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