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各市自考考籍转出现场确认时间一览表
2023-07-3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19年辽宁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转出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20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辽宁自考的详细时间,供参考。
辽宁各市转出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为什么时候
沈阳:上半年1月21日—25日;下半年8月19日—23日。
大连:上半年1月24日—25日;下半年8月19日—20日。
鞍山:上半年1月26日—27日;下半年8月24日—25日。
抚顺:上半年1月23日—24日;下半年8月21日—22日。
本溪:上半年1月23日—24日;下半年8月21日—22日。
丹东:上半年1月24日—25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锦州:上半年1月21日—22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营口:上半年1月24日—25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阜新:上半年1月24日—25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辽阳:上半年1月21日—22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盘锦:上半年1月21日—22日;下半年8月19日—20日。
铁岭:上半年1月24日—25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朝阳:上半年1月24日—25日;下半年8月22日—23日。
葫芦岛:上半年1月21日—22日;下半年8月19日—20日。
考生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到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转考。
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须携带的证件:转往外省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省内转出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对转出成绩有异议,申请添加课程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科目的成绩通知单。
自学考试转考基本流程
(一)省际转考
1.转往外省
转往外省的考生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中的“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
(2)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我省成绩通知单进行现场确认,到县(区)或市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或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印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考生,一份存档。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其转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4)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辽宁省招考办将依据转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完成转考。
2.外省转入
外省转入的考生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通过省“服务平台”的外省转入查询功能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查询出相关转入信息后,在规定日期内,到辽宁省招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辽宁省招考办出具《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后,经办人签字,加盖印章后存档,并在省“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现场确认,将转入数据下发相关市招生考试机构。
(二)省内转考
省内转出的考生应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登陆“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
(2)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县(区)或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县(区)或市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或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印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考生,一份存档。
(3)辽宁省招考办导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的转出结果数据,在管理系统中分配新的准考证号,并将数据下发到有关市招生考试机构。
辽宁自学考试法律效力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