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自考考场规则有哪些
2023-09-0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参加自考的考生需要做到遵守自考考试规则,让我们来看看湖南自考的考场规则有哪些,自考考生应该注意哪些。本文由小编整理发布,仅供参考。
湖南自考考场规则
1、考生听到预备铃响,凭《考籍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籍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摆在课桌的左上角。
2、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开考2个小时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考试期间,考生不准上厕所。如身体原因确实需要上厕所的,不能在同一时间内有2名或2名以上考生上同一厕所。
3、考生进考场除可携带考试用的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擦、垫板以及其他规定的文具用品外,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纸和稿纸等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枪支弹药、警械器具、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违规物品,开考前一律放置在考场指定的“小件物品处”。
考生一律不得着执法部门的制服进入考点、考场。
数学专业的专业课和其它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考试不得使用计算、绘图工具;所有课程考试均不得使用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工具,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4、考生答题要严格遵守《考生答题须知》中的有关规定。
5、考生收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要先检查答题卡和试卷分发有无错误,有无缺题、少页、字迹模模糊、重影等问题。若答题卡和试卷无误,则在规定栏目内准确、工整地书写考室号、座位号、姓名、考籍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以及其它要求书写的内容。
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考室座次表>上签名,凡走错考场、坐错座位的参考者,其答题卡—律记零分。
凡不按规定书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凡不按要求填写或书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在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书写上述内容或作其他标记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凡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者,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凡同一份试卷的非选择题(作图题除外)使用不同类型、不同颜色字迹的笔答题者,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一题多卷”课程请从试卷撕下“试卷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未粘贴“试卷条形码”,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因试卷和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2个小时后,考生需提前交卷的,要先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后,才能离场。
7、考试终了铃响,听到监考员宣布“起立”后,考生应立即起立,停止作答,并将草稿纸、试卷、答题卡按由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从考场前门退场。考生出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8、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接受考试部门组织的有关身份验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
9、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抄袭他人答卷,夹带、冒名或换卷,均属考试违规行为。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电子存储设备的,不论是否使用,也不论是否被监考员收缴,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湖南自考准考证什么时候打印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8年10月湖南自考报考简章》知悉:2018年10月湖南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试前一星期内。
2018年10月湖南自考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及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或到报名站点领取。
2018年10月湖南自考准考证打印网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
湖南自考准考证有什么打印要求
使用普通A4白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准考证不得自行修改,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准考证中的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名称代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成绩查询等考试安排信息。
湖南自考成绩什么时候查询
根据2017年10月湖南自考成绩公布时间(11月27日),预计2018年10月湖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下旬,届时,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本次湖南自考成绩:
一、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网址:www.hneeb.cn)查询本人成绩;
二、通过微信搜索"hunan-zhaokao"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关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微信公众号即可查询。
三、湖南移动用户可以通过发送"CJZK#"加"准考证号"(如:CJZK#010203040506)到1065899261查询,湖南联通用户可以通过发送"CJZK#"加"准考证号"(如:CJZK#010203040506)到1062899271查询。
湖南自考结束后怎么办理自考毕业手续
考生到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
2、 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可在毕业初审时到办理毕业登记的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毕业证书非由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湖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书原件前往办理,1999年后毕业的学生学历提交电子备案注册表一份。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最好是本人亲自到区、县级市考办办理,经区、县级市考办进行毕业初审后,打印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已自行按要求打印表格的考生不需领表)和毕业初审“凭证”给考生,考生领取材料后,务必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如个别考生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别人代办理毕业手续的,其委托办理毕业手续的人,要保证校对申请毕业材料正确无误,并按申请毕业通知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