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山西自考合同法复习资料的重点是什么?
2026-05-08 来源: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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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准备参加山西自考合同法的朋友们,复习资料的重点到底有哪些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合同法自考考试重点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的重点章节之一。合同法通过对合同的确认,维护正常的交易关系。合同是否有效,既关系到法律是否给予保护,也关系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有效的合同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合同形式。同时,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条件或附期限。
具备法定条件,合同会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按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当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具备条件,原则上合同无效。像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情况的合同均属无效,且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过,过去我国相关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确认范围过宽,导致许多合同仅因欠缺个别要件就被宣告无效,影响了交易活动。为此,合同法规定了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权利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不完全符合生效条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承认才能生效,通常是无缔约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包括当事人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权由当事人行使,法院不主动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自始无效;不申请撤销,仍可履行。合同无效有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之分,部分无效不影响主要部分履行的,法律允许履行有效部分。
学习注意事项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要了解合同效力与合同成立的区别及意义,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能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合同制度,把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会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和返还财产制度。需要注意基本概念,如合同生效、附条件合同等,以及重点难点,如合同生效的内容、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区别等。同时,考生要特别注意本章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能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