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2026-05-12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为了帮助正在考虑提升学历的成年考生更好地了解浙江自考相关政策和规则,下面为大家汇总2026年浙江自学考试的重要信息。

浙江自考重要政策通知
经省考试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考毕业生政策有如下调整:老考生只要考出原计划的浙江所有课程,以后都能按老计划申请毕业。
在操作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老考生指的是2008年10月前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就是准考证号中考次号为084之前的考生(不包括082);二是按老计划申请毕业,要符合原按老计划毕业的有关规定,08年之前所有的计划均可适用,套哪一年的计划就按哪一年的课程顶替政策执行;三是关于PETS和NCRE的顶替,按老计划申请毕业的,可以使用外省的PETS或NCRE证书来顶替相应的课程,而使用08年新计划申请毕业的必须使用本省的证书;四是按老计划毕业不能用08年新计划中的课程去顶老计划的课程,如果老计划课程已不开考,就只能按08年新计划申请毕业。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依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专业开设及本省实际制定此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本科肄业生、退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都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这里的“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和各类专业一般均设置的公共课程,“要求相同的课程”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高校、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各类违反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