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招收飞行学生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作者: 2011-10-28 字体:大 中 小
转发南航《关于201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配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做好2012年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南航定向委培)工作,现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下称南航招飞中心)《关于201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南航股份招函〔2011〕8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招飞工作。
1.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有关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要认真加强对招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飞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航空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学生自愿报考北航飞行学院。凡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高考体检,上线考生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普通高考提前批择优录取。
3.请各市及时汇总“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并报送南航招飞中心。
4.南航招飞中心确认体检名单后,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生所在中学要积极配合南航招飞中心做好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
5.报考北航飞行学院的学生,经体检合格后,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思想、身体和学习等方面的保苗工作,确保体检合格学生顺利报考北航飞行学院,保证招飞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市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北航飞行学院2012年在广东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201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广东省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