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 2011-12-20 字体:大 中 小
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16所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学校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学校”。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3、工商管理类和电气信息类所含各专业“按大类招生,一二年级打通培养,三年级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专业、分专业培养”。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保送生总计不超过180名。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情况、往年录取情况和往年实际报到情况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见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实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
四、报考办法和要求
保送生申请包括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两部分,网上资料和书面申请材料内容齐全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1年12月1日~12月7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考生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通过招生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
2、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须从我校招生系统中按正反双面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手写改动无效,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5)证明本人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暂无证书的考生须由学校开具证明,16所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无须此项)。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于2011年12月8日前(以寄发地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16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材料由所在学校收齐后统一寄送我校招生办),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12月13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招生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4、外语语种: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除日语专业面向16所外国语学校招收少量日语语种考生(该专业同时另有专门计划招收英语语种保送生)外,其余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5、考试费:120元/人,请考点学校将本校考生的考试费统一收齐后交给我校工作人员,非考点学校的考生到考点学校报到(时间:12月23日下午15:00~17:00,地点:考点学校笔试考场)时交给我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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