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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6-02-13 12:47:00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1119号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中国凉都”六盘水市,占地800余亩,现有高职在校学生9000余人,教职工504人,专任教师404人。其中,硕士、博士131人,高级职称116人,双师型教师280人。有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计算机网络技术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有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5个省(部)级重点专业。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贵州省能源产业市域产教联合体、能源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近五年,师生在技能大赛、双创竞赛中获省级奖项350余项、国家级奖项40余项。建院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

  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此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面向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 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我省户籍失业人员及我省基层农技人员的“专项类”三种类型。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2.“中职类”: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专项类”:面向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 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我省户籍失业人员及我省基层农技人员的“专项类”三种类型。

  (三)身体检查

  参加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类”和“中职类”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报考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专项类”的考生在面试前向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提交体检表。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按照《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高中类”: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学校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中职类”: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学校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专项类”: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或工作地(企业注册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

  (2)下岗失业人员:须持有失业登记证明;

  (3)高素质农民:须持有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担任村干部证明;

  (4)农民工:须持有我省家庭户口簿;

  (5)企业员工:在企业工作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非我省户籍的还须持有我省居住证、我省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6)基层农技人员:须持有基层农技人员聘任证明。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实行院校专业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按照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的六个专业志愿。

  2.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按照志愿填报规则填报。

  3.征集志愿: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按照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缺额专业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第一轮录取时成绩,对跨专业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为准。

  (一)“高中类”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要求的“高中类”考生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潜质、职业倾向和综合素养。

  (二)“中职类”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考察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报考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测试。

  3.“专项类”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要求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下开展。

  (一)录取说明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和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二)录取成绩

  1.“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使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成绩要求:“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3+3”和“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转录成功考生及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三)其他录取说明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 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对口专业就读。

  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申请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录取。该类考生若报名参加非“专项类”考试,视为自愿放弃免试资格。

  3.“五年一贯制”、“3+3”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经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转录成功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入学报到时,未取得中职毕业证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专业特殊要求

  (一)护理: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不在此要求的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建议慎重填报。

  (二)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山地质、应急救援技术:鉴于工作性质,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第十二条  志愿报考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被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

  第七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为3850元/学年;住宿费为1100元/学年·生(6人间)、900元/学年·生(8人间);书费据实收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为3850元/学年;住宿费为1100元/学年·生(6人间)、900元/学年·生(8人间);书费据实收取。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评选相关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生、二等600元/学年·生。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一档3500元/学年·生、二档3000元/学年·生、三档2500元/学年·生,按学年分学期发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助对象为“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中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高校在校学生。专科(高职)资助项目和标准如下:

  (1)专项助学金:1000元/学年·生;

  (2)免(补助)学费:3500元/学年·生。

  第十五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学费补偿代偿。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学院设有应征地为学校的激励政策,应届毕业生入伍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入伍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三)贫困学生绿色通道。新生在入学时如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四)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贫困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

  第十六条 专项类考生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考生须对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进行诚信自查,对报考身份负责。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合格的,注册学籍。入学三个月内,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老师、龙老师、胡老师

  咨询电话:0858-8332132/8332655

  监督电话:0858-8320709

  传     真:0858-6709975

  学院网址:https://www.lpszy.cn

  学院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1119号

  邮     编:553000   

  学院官微: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lpszyd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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