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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6-02-13 15:20:00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黔南州贵定县,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秉持“立德树人、学艺兼修”校训,聚焦“一老一小”、文化创意等领域,推进“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先后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获评省级“三教改革”示范校、省级“双高”建设学校。

  学校占地828.70亩,建筑面积32.4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22人、在校生9400余人,设6个教学系(部)、25个专业,建成多个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与名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单位达280家。近5年获多项教学科研成果奖,师生在各类赛事中屡获佳绩,毕业生年终去向落实率超93%,专升本升学率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建校以来累计培养6万余名毕业生,为地方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省、州招生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资格、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5〕24号)执行。

  (二)报名条件

  1.“高中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2.“中职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专项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向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招生考试院将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抽查。

  (1)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农民工: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素质农民(包含村干部):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担任村干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员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非我省户籍的还须持有我省居住证、我省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下岗失业人员: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基层农技人员: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基层农技人员聘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须对自身包括资格进行诚信自查,对报考身份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及内容按《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八条 填报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可填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一)填报时间

  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

  (二)征集志愿

  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本章程填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征集志愿录取成绩使用第一轮录取时成绩。

  第九条 考试安排

  (一)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

  1.高中类:按教育部门时间要求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2.中职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方式,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总分300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9:00-11:30。

  (二)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

  1.测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2.测试地点

  采取线下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地点在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黔南幼专校内。若有变动,将在测试前发布通知,请关注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www.qnyzh.cn/zsjyzdc/)。

  3.考试内容

  “高中类”“专项类”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类”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大纲详见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www.qnyzh.cn/zsjyzdc/)。

  4.考试分值

  “高中类”和“专项类”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中职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50分,技术技能测试50分)。

  (五)其他说明

  1.“高中类”考生将其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平均值计入成绩,同时须参加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潜质、职业倾向和综合素养。

  2.“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操作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3.“专项类”考生参加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具备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第十条 录取成绩

  (一)“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二)“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三)“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使用“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四)成绩要求:“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第十一条 免试政策

  录取免试政策按《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一)根据考生填报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专业顺序和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录取成绩相同,则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据考试文化素质或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三)所有参加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结果以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的名单为准。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查询录取结果。

  (五)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26年8月25日前由邮政EMS寄送。

  (六)凡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

  第十三条 经省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一般专业学费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奖学金情况: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类别,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十六条 助学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4-4969675,0854-4956899

  学校网址:http://www.qnyzh.cn/

  招生网址:http://www.qnyzh.cn/zsjyzdc/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邮政编码:551300

  微信公众号:qnyzxcb

  抖音号:5963393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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