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461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三年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第二批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成功获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入选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育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办学条件优越,在校生规模超过万人。学校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创办大健康优势特色专业,建立“专业+行业+企业+基地”四位一体平台,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高质量大健康人才,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的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志愿填报
第七条 招生对象
(一)“高中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专项类”考生: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向所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提供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进行现场审核,省招生考试院将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抽查。
1.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农民工: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考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的退役军人和农民工均须同“高中类”、“中职类”学生一起来校参加全日制学习。
第八条 身体检查
所有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高考体检或由高职招生院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体检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退役军人、农民工考生体检由高职招生院校负责组织。
根据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医学类专业的工作需要,凡有色盲、色弱、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性别要求:只招女生。
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实行院校专业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二)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高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三)征集志愿
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考生第一轮录取成绩。对于跨专业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重新组织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并以新的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六章 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十条 考试安排
(一)“高中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要求的“高中类”考生,不组织文化考试,但须参加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潜质、职业倾向和综合素养。
(二)“中职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总分300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
(三)“专项类”考生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要求的“专项类”考生,须参加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
第十一条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一)“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二)“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技术技能测试成绩×6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
(三)“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使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四)成绩要求:“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3+3”中高职贯通转录成功考生及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第十二条 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高中类”考生
测试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
测试时间:2026年4月3日 09:00-17:00,要求所有考生提前1小时(上午08:00)进入候考室。
测试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二)“中职类”考生
测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操作)
测试时间:
笔试:2026年4月3日 09:00-11:00,要求所有考生提前半小时(上午08:30)进入考场。
操作:2026年4月3日 14:00-17:00,要求所有考生提前1小时(下午13:00)进入候考室。
测试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三)“专项类”考生
测试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
测试时间:2026年4月3日 09:00-17:00,要求所有考生提前1小时(上午08:00)进入候考室。
测试地点: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职招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省招生考试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须对自身报考资格进行诚信自查,对报考身份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有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行为,在考试阶段发现的,取消考试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个人或者组织为考生造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第十七条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除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校级奖学金政策,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八条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已建成国家、省、市、学校、社会“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着力为实现贫困生“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提供优质的资助服务,更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老师,何老师,邓老师
电话:0856-5218571、5218693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邮编:554300
学校官网:www.gzjkzy.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微校园
学校2026年招生QQ群:710094494

学校招生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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