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在线
教育在线
教育部同意!闽江学院正式更名为闽江大学
2026-02-25 10:02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作者:

  2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通知》:教育部已研究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5010395;同时撤销闽江学院的建制。闽江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通知全文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6〕10号

省教育厅:

  教育部已研究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请你厅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7号)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教发函〔2026〕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教育部关于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6〕3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的函》(闽政函〔2025〕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5010395;同时撤销闽江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闽江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26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SRC-1171309886 2025-05-15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