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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124N7”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取得丰硕成果
2025-09-16 20:55:00
山东政法学院
  近年来,为了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对高层次法治人才的需求,深化产教协同育人,强化法律实践能力,提高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山东政法学院联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多家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结合学校多年人才培养经验,对法律硕士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进行全面总结和凝练,创新构建了 “124N7”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特色培养模式,并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取得丰硕成果。
  “1”是明确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即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针对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培养区分度不高、特色不鲜明的问题,以目标导向明确培养定位,解决同质化问题。对接法治中国建设和区域法治需求,动态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确保教学内容紧贴社会实际,从根本上避免了培养目标模糊和趋同现象。
  “2”是建立高质量的“理论导师+实践导师”双导师队伍,强化协同育人合力。针对传统双导师制流于形式的问题,成果建立“理论导师+实践导师”双轨互嵌式教学共同体,制定标准化遴选标准(学术成果+实务贡献),实施定期培训、交叉研讨、项目共研三位一体提升计划,并引入双向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打破“终身制”惯例,保障导师队伍质量持续提升,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无缝衔接。
  “4”是搭建校内多学科协同、校际协同、校地协同和国际协同四大平台,拓展育人维度,实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治人才的目的。校内推动多学科融合开设数字法治等复合课程;校际共建共享案例库与课程资源;校地合作打造联合培养基地,形成“反向定制”培养模式;国际协同拓展学生全球视野,从而拓宽育人维度,增强学生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
  “N”是创新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沙龙等N种实践教学形式,提升法律实务能力的多元化途径和方法。依托情境认知理论和循证教育理念,设计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沙龙、文书写作模块等多元化实践方式,构建“低阶模拟→高阶实战→轮岗实习”三级进阶实训体系,使学生在真实或仿真环境中反复操练,显著提高法律实务技能,有效缓解了实践碎片化、能力不足的痛点。
  “7”是指采用七种产教融合机制:需求动态响应机制、课程协同共建机制、分段实训贯通机制、资源共享互惠机制、职业技能认证机制、长效激励保障机制、就业平台对接机制,保障产教融合实效。从源头到终端全程闭环管理,确保产教融合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例如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嵌入课程、设立行业冠名奖学金、与律所签订人才培养订单等,打通人才培养与就业通道,形成良性循环生态。
  该模式自应用以来,研究生获国家级竞赛奖励20余项,8名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实现了法律硕士国家级竞赛和升学的“零的突破”。毕业生法考通过率稳定在90%以上,高质量就业率45%以上,较之前都有了大幅提升。就业对口率不断提高,累计为基层法律实务部门输送法官、检察官、基层公务员177名,律师75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法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满意度达98%。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124N7”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特色模式通过目标引领、机制创新、资源整合与过程管控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回应了法律硕士教育中的关键瓶颈问题,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人才培养新范式,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处长 肖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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