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编辑 邱彬鑫 通讯员 陈乐彦 卢嘉鸣 毛紫涵 熊钰洁)近日,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美育名师工作室联合法学系教师党支部开启了一场“美育+法治”的舞蹈疗愈课。课程将人格权保护理念融入身体表达与情感疏导之中,让法律教育在艺术的律动中生根发芽,创新了“艺”路普法的实践形式。

活动伊始,美育名师工作室陈乐彦老师带领大家围坐成一圈,邀请每位同学依次进行自我介绍并分享自己的家乡故事。轻松的氛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也让参与者在交流中感受到“尊重与倾听”的人格尊严基础。在笑声与掌声交织间,一堂别开生面的舞蹈疗愈课程由此拉开序幕。
在课程的主要环节中,陈老师设计了一个寓意深刻的“纱巾双人舞”。她让同学们两两分组,共同握住一条丝巾,先尝试着以温柔的动作协调运动——一起向左、向右、下蹲、起立。丝巾轻舞间,彼此配合默契,仿佛诉说着人与人之间的的信任与和谐。随后,陈老师让其中一方开始“打破平衡”:可以用力拉扯,也可以突然变换方向,让另一方去感受身体与情绪的反应。有人惊讶、有人紧张、有人下意识后退。再经过角色互换,大家在体验中体会到当“他人力量入侵”时,自己的不安与抗拒。


最后,陈老师让双方重新回归温柔的共舞,让丝巾重新飘回平衡。那一刻,安静与理解重新弥漫在空气中。在结尾时,她让所有人围成一圈,将丝巾高高举起,象征着在相互理解与尊重中重建的信任与力量。
陈老师借此引导大家思考:“当他人不尊重你的界限时,你是否敢说‘不’?当你感受他人的不安时,能否学会停下?”她将这一游戏自然延伸到“人格权保护”的法理讲解中——人格的尊严与边界,需要被理解、被尊重、也要学会被捍卫。课堂氛围在柔光与律动中流淌,法律的理性在艺术体验中获得了感性的触碰。
下午,实践团一行来到桐庐县梅蓉村,在自然的怀抱中开展户外舞蹈疗愈课程。本次课程以“权利雕塑”练习为核心,陈老师引导同学们两两分组,一人担任“雕塑家”,另一人担任“雕塑材料”。“雕塑家”通过轻柔或坚定的肢体引导,为“雕塑物”塑造姿态与情绪,以此表达自己对“人格权保护”的理解与感受。活动中,有人选择用舒展的姿势表现“被尊重的自由”,有人则通过僵直的肢体展示“被侵犯的束缚”。每一次动作的伸展与停顿,都是一次心灵的对话与法理的思考。最后,全体成员共同交流体悟:尊重他人、理解他人界限,正是人格权保护的核心所在。

“艺”路普法指导老师刘晓琴向我们分享活动初衷,“舞蹈疗愈是一种极具生命力的美育方式,它让人格权教育从书本走向身体,从理性走向感性,使学生在体验中理解法律的温度。”

据悉,“艺”路普法团队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以青年视角讲述法治故事,致力于将法律知识融入艺术表达,积极探索“校园普法”的新形式、新路径。此次活动既是“普法+艺术”的又一次创新实践,也是高校美育与法治教育融合育人的新探索。未来,“艺”路普法团队将继续以艺术为桥梁,让法律的理性与人文的温情在青年群体中相遇交融,在每一次心灵舞动中,让普法更柔软、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 吴文建 陈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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