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其前身是由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杭州职工大学,1998年筹建,2002年正式建立。

学校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位于下沙“大学城”,毗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1000余亩。学校下设友嘉机电学院、金都管理学院、达利女装学院、临江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新通国际学院、青年汽车学院、杭州动漫游戏学院、彩虹鱼康复护理学院、特种设备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先进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文化艺术等11个大类共31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827人,教职工679人。

校内各项专业教学设施一应俱全,建有市政府投资3亿元、占地30亩、面向全市开放的集实训、培训、鉴定、研发于一体的杭职院实训中心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开发区高职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开发区产学研发展学院等。

本期嘉宾: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主任
范敏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嘉宾是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老师阮飞,那么请阮飞老师为我们介绍一下学校今年招生的基本情况。
       阮老师:我校2016年统招计划为3300名,与去年持平;另有五年制职业教育转升学计划508名,全年招生计划达3808名。分类别计划安排上,浙江普高文科316名,理科626名,艺术类(美术)文理科193名,中职单考单招1195名,省外文理科520名,提前招生450名。

分类别招生计划稳中有变:省内普高文理科比去年略降100余名,艺术类文理科略增18名,三校生计划增加51名(其中外贸类、电子电工类计划数比去年有明显增加,其他科类有微调)。招生区域上覆盖了华东、华南、华中、华北、东北、西北地区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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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职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9年创办的杭州市机械技术学校。1996年,原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职工大学合并,更名为杭州职工大学。1998年,在杭州职工大学基础上筹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迁址下沙高教园区办学。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建立。2003年,列入杭州市直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上频频获奖,先后荣获国家级奖项23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2项)、省级奖项303项(其中省级一等奖47项)。学校每年文、理科首轮投档最低录取分均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8%以上,毕业生毕业1年后自主创业率达8.75%。

  •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姓“杭”、姓“职”、姓“院”的办学属性。突出“区域性”,强调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明确了“立足开发区、服务杭州市”的办学定位;突出“职业性”,强调走类型发展道路,提出了“重构课堂、联通岗位、双师共育、校企联动”的教改思路和“首岗适应、多岗迁移、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规格;

    突出“高等性”,强调“融”文化核心理念,凝炼形成了“融惟职道,善举业德”的校训,倡导“学校融入区域发展、专业融入产业发展、教师融入学校发展、学生融入专业发展”,确立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明晰了“学生体面就业,教师幸福生活”的办学指向,构建了以利益与共、文化相通、成果共享为基础的“校企共同体”高职教育特色办学模式。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等荣誉。

  • 2016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教务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的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照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我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对江苏省理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物理,对文科类考生选择测试科目为历史,并执行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七条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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