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和江南名城桐乡市。学校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

本期嘉宾:
浙江传媒学院招办主任
刘 平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嘉浙江传媒学院招办主任 刘平,那么请刘主任为我们介绍一下学校艺术类专业如何招生。
       刘主任: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大致上来说是,考生先取得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具体各专业在各省份校考、统考要求详见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然后参加高考,高考后填报志愿。

  

非艺术类考生入校后如果对艺术类专业有兴趣,可以通过公选课、辅修课等形式进行学习,另外学校还有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学生有兴趣也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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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学校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学、艺术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专业发展成绩得到第三方权威机构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认定,最新数据显示我校十个专业竞争力跻身全国前十强,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第2名,广播电视工程第4名,影视摄影与制作第5名,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出版、公共关系学第7名,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编导第8名。

    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达3.0亿元。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播音主持与导训实验室、数字影视特技实验室等44个实验室;

    22层演播大楼拥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

  • 办学特色

    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学、艺术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交互媒体技术”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

    开设本科专业40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8个,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2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试点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师资充足。全校教职员工总人数12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01人,副高职称267人;全国优秀教师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9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4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2个。

    学校联手行业合作培养传媒应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200余个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列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5项。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参与),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重点专业和3个省优势专业,9个新兴特色专业;

    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建成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7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4部、省级重点教材17部,先后出版自编教材70部;共有32个项目获得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24个项目获得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 2016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规定执行。根据专业性质需要,其中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5、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10%范围。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认可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为20分。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等效分数(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数学。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方式。
      (6)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学业水平测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8)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115分以上(含)。
      (9)中国语言文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3个本科专业和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1个本科专业方向。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之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实施专业分流,然后于第二年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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