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宁波市属事业单位。2013、2014、2015、2016年,学校连续四年位居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

本期嘉宾: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
谢颖峰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嘉宾是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 谢颖峰老师,那么请谢老师为我们介绍一下学校今年招生的基本情况。
       谢老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合作创办,浙江大学全面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15年来,学校依托名城名校,在办学水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学校连续四年位居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一名,被列为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批次)招生院校;学校也被列入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作为浙江大学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发展列入浙江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建设被列为宁波市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学校正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全部访谈实录 >>点击查看

学校招生网站 >>点击进入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200亩,建设总投资8.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教学、实验配套设施,投入1.9亿元建成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千兆带宽的专用光纤直通浙江大学本部,共享各类数字资源。总面积2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110余万册。

      

    学校依托名城、名校,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按照“人才培养应用型、科学研究服务型、社会服务区域型”的发展定位,围绕“抓学科建设、促教学质量、上科研水平、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思路,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走开放办学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相辅的人才培养体系。现设有经济与贸易、法律与政治、外国语、传媒与设计、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化学工程、机电与能源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管理等9个学院,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等3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万余人。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创新人才,崇尚严谨踏实的教风、学风。学生经4年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一年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转入浙江大学本部相关专业学习。现已有11届近3万名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到95%左右,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5%左右,毕业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充分认可。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管相辅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通过学科建设统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和资源配置,努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与专业体系,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现有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重点专业7个、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重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共建)1个,市级重点学科10个、品牌专业和特色(重点)专业10个、重点实验室4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1个,并建立了浙江大学宁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等。

      

    学校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成了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有48%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54%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校领导和主要中层管理干部由浙江大学委派,学校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政府部门及著名企业的教授、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学校在国内率先实施了首席主讲教授、专业责任教授制度,聘请浙江大学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来校讲授主干课程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校还聘请了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在内的10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兼职教授。

      

    学校拥有研究生导师11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8人。学校依托浙江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有博士生、硕士生250余人在校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学校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展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校与宁波市委组织部等单位联合举办宁波经理学院,开办优势骨干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开展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已累计培训企业家4000余人。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导向,逐步形成了立足地方、面向全国,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学校与宁波市地方政府以及众多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全面合作,并建成各级各类研究机构78个(其中市级研究机构18个),并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首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十二五”期间,学校外源科研到款总经费超过3.6亿元。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英、澳、新、韩、法、加等10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与美国印第安那波利斯大学、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等高校联合举办了中美、中英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经过十几年的办学实践与探索,积累了按新机制、新模式办学的经验,形成了适应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思路和运行机制,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富有创新的名城名校合作办学机制,使学校具备独特的优势,为学校拓展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学校将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机遇,科学发展,为建设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 2016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五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根据各地专业(类)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凡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者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中外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在浙江省,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一类考试科目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序与一类相同;其他各省、市、自治区参照上述原则排序。

      

    第十九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二条 学校部分专业的英语单科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其它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与生活;建筑学、数字媒体艺术和工业设计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美丽校园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招聘信息 | 京ICP备12045350号-1 | 文网文[2008]22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63号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