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计量、标准、质量和检验检疫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校。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教授任名誉校长,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林建忠教授任校长。

学校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亿元,纸质图书220万册。现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医药学、农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部),创办1所独立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6382人,独立学院本科生6148人。

本期嘉宾:
中国计量大学招办主任
姜羡萍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是中国计量大学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招办主任 姜羡萍,那么请姜主任为我们介绍一下学校今年招生的基本情况。
       姜主任:今年,中国计量大学校本部面向全国31个省份及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招收本科新生3960人,其中在浙江省计划招生2026人(不含专升本),省外计划招生1671人,

2016年,我校的招生批次和专业主要有三点变化: 新增声学、翻译和公共艺术三个本科专业;设计学类首次实行大类招生;新增2个“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专业。

全部访谈实录 >>点击查看

学校招生网站 >>点击进入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中国计量大学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计量、标准、质量和检验检疫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校。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教授任名誉校长,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林建忠教授任校长。

    学校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亿元,纸质图书220万册。现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医药学、农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部),创办1所独立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6382人,独立学院本科生6148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57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67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92.5%。有共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浙江省“千人计划”4人,浙江省特聘教授5人,浙江省教学名师6人。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5个,浙江省高校教学团队5个。

    学校现有国家质检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8个,学校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有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3个、B类7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25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4个,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

    学校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深入推进与地方政府、质检机构和行业企业的政产学研合作,近五年主持和承担了国家级项目248项、省部级项目450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51项,发表SCI、EI等检索收录论文2910篇,获授权发明专利642项。根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5-2016》,我校在中国大学科技创新竞争力排名中列全国高校第90位。

  • 办学特色

    学校秉承“精思国计、细量民生”的校训,坚持“计量立校、标准立人、质量立业”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适应质检事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14个,4个专业通过全国工程教育认证,5个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各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各1个。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获得全球首届唯一的“ISO标准化高等教育奖”。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在2014年公布的浙江省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中排名第五。

    学校全面落实“实践育人”,重视学生的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近五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奖300项、省奖1340项,其中“挑战杯”全国一等奖3项,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15项,数学建模竞赛总成绩连续四年排名全省高校第一,2015年排名全国所有参赛高校第二(并列);学生以独立发明人申请并获授权各类专利1589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11个省份被列入第一批次招生,生源质量优良;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7.59%,排名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46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取得快速发展,与新西兰、英国高校联合举办2项本科合作办学项目;推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机构在特色领域的科研合作,建有国家级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有杭州-德累斯顿联络办公室,积极推进中德大学生创业教育等交流合作。

    当前,全校师生同心同德,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 2016中国计量大学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四)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五)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并结合学科会考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或在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美丽校园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招聘信息 | 京ICP备12045350号-1 | 文网文[2008]22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63号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