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市国有企业浙江东方集团于1999年创办的浙江东方专修学院。2000年学院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2年正式去筹,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2012年学院改制,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由温州市委市政府直接任命。

本期嘉宾: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黄成良

访谈实录

主持人:首先请黄老师为网友简单介绍一下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和发展情况。
       黄老师:我院于2000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2年3月正式批准建校,同年7月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区招生,是浙江省最早开办的高职院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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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现主要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区招生。学院于2003年和2013年先后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的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人才培养工作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学院位于我国最具活力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和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温州市。学院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和温州市“花园式单位”。学院承温州历史文化之翰香,沐浙南陆海山水之灵秀,是莘莘学子求学、精技、立德、修身的理想殿堂。学院规划总投资20多亿元、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的滨海美丽新校园(金海校区)已于2013年开工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约330亩)2016年可以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计划于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
      学院以“崇德笃学,精技修远”为校训,坚持“紧靠行业,服务企业;产教协同,研创合一;开放包容,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重点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和现代学徒制改革,着力培养“爱劳动、有涵养、懂技术、强技能、会创业、乐奉献”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方行业产业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 办学特色

    学院办学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专业布局结构与产业群、产业链精准对接。以现代服务业类专业为主体,以先进制造业类专业为支撑,形成了人文旅游、民政管理、财务会计、经济贸易、工商管理、物流采购、电子信息、文化传媒、电气自动化等九大类专业群协调发展、特色发展的综合性办学格局。学院现设有6个二级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即人文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信息传媒与自动化学院、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和社科基础部。学院与温州市民政局共建“温州民政管理学院”,培养民政事业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是华东地区唯一设有民政类专业的高职院校;学院还与温州市商务局、温州市供应链学会等共建“温州供应链学院”和“温州供应链研究院”,为供应链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是国内最早成立供应链学院的高校。
      学院目前共开设2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约5500人,教职工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300多人,同时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85%以上,其中包括了省“151”人才、省教学名师、省教坛新秀、省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市“551”人才和市技能大师等一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学院建有省级和市级优势、重点、特色专业11个,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是省级优势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是省级重点专业,“会计”和“电气自动化技术”是省级特色专业。学院还建有各级各类实训基地(中心)14个,其中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电气自动化技术示范实训基地”),浙江省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温州市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 近三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课题16项、厅局级课题202项;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9项,省级奖项11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奖项218项,国家级奖项109项,学院的学生反邪教暑期实践队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次获得全省特等奖,并进入全国百强。
      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有关2012届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的调查项目报告中,我院有多项指标的排名进入全省前五名,其中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在全省高职院校排名第一。2013届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到93.8%、雇主满意度达到83.12%,在全省高职院校排名第二。
      学院与韩国、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英国、台湾等国家及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实质性的交流合作,开辟“专升本”、“3+X”等多种升学渠道,为学生的进一步深造、发展搭架“立交桥”。 建院以来,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主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德江、李岚清、陈至立等国家领导人曾亲临学院视察指导,宋平同志为学院题写了院名,浙江省和温州市的多位领导曾来学院进行调研指导。《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都市报》、温州电视台、人民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等众多媒体都对学院进行过专题报道。(2016年6月27日更新)

  • 2016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无。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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