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Zhejia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浙外,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 前身为创建于1955 年的浙江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1994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制并更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本期嘉宾: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副处长
胡晓红

访谈实录

主持人:请简单介绍下学院的情况
       胡晓红:2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基础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公办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国际著名 旅游城市浙江省省会——杭州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5年的浙江教育学院,1994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并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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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办学特色
  • 招生规则
  • 关于学校

    浙江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基础,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立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素有 “人间天堂”美誉的著名国际旅游城市——浙江省省会杭州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5年的浙江教育学院,1994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国家教 育部批准改制并更名。校训为“明德弘毅 博雅通达”。

    学校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现有文三路和小和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45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文三路校区位于杭州市中心,南邻西子湖,东依古运河,交 通出行便利,学习生活便捷。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内,依山傍水,景色秀丽,空气清新,环境幽静,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所。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 现代化教学设施。外语语言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多语种同声传译、外语情景实训模拟、语料库应用语言学等47个实验室;有独具特色的外 语教学与自主学习平台;20余种经管类实训平台等。多媒体学习资源丰富,有2万多小时的外语声像资料,同时还建有13路卫星电视(CNN、BBC、 NHK、TV5、KBS、古巴视野,以及CCTV的英、西、阿、法、俄、韩语等频道),并通过IPTV平台覆盖校园网,将学习资源延伸到学生宿舍。学校图 书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86.39万册,其中多语种外文原版图书10.26万册;电子图书53.48万种,其中外文电子书21.48万种;中外文报刊991 余种;有中外文数据库22个,形成了以语言、文学、文化、经济为主要资料的外语馆藏特色。

  • 办学特色

    学校以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为特色。目前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300余人。设有英语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西方语 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科学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应用外语学院、社会科学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国际学院等12个学院 (部)。开设28个本科专业,即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俄语、朝鲜语、德语、商务英语、翻译、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 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小学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科学教育、网络与新媒体、会展经济与管理和电子商务。其中,英语专业为省级优势专业,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应用化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学校注重外语专业与非外语专业融合,实施外语复语式、外语+专业、专业+外语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专业核心课程全外语和双语教学。

    学校建有200余个实习实践基 地。学生国际视野宽阔,外语优势明显,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写作竞赛、全国口译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全国大学生服务外 包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葡语诗歌朗诵比赛、全国高校俄语大赛、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 电子设计竞赛、“原助杯”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等各类竞赛屡创佳绩;志愿者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服务于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文化交流大会、世界浙商大会、中国 ——拉美企业家高峰会、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国际丝绸论坛、西湖博览会等国际大型活动,先后获得浙江省优秀志愿者服务项目、世界浙商大会志愿者、世界文化 大会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不少学生考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国巴黎第九大学、香港大学,英国杜伦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深造;毕业生就业率 在省内高校中名列前茅。

  • 2016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江西、山西、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15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其他省(自治区)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类录取的新生,进校后第一学年按专业类培养,第二学年根据其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分流至相关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标准计算),要求不低于120分,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适当微调。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类)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类)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类)加试要求。所有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双上线”(即文化分上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投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如遇考生专业成绩同分情况,参照其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遇考生文化成绩同分情况,参照浙江省文化成绩排序规定,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点击查看学校2016完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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