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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自考、培训等学分或可转换,广东探索高等教育学分认定转换体系

2026-05-22 来源:教育在线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包含费用、分数等具体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试相关部门公告、院校公告、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对于正在考虑提升学历的成年人来说,广东省在2026年有个好消息。日前,广东省厅公布了《关于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学分认定转换体系。

目标:初步建立认定和转换体系

为推进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建立和完善广东省学分银行制度,实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省厅制定了这个试行意见。其指导思想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校内与校外之间的转换通道,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制度。目标是初步建立认定和转换体系,让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更灵活、渠道更畅通,成为全民、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有力支撑。

办法:认定和转换有比例限制

该试行意见适用于广东省普通高校、高职与成人高校的各类在籍学生,以及境内外本专科之间、学历及非学历学习成果的认定和转换。原则上,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总学分的50%,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培训、竞赛奖励等成果不得重复转换,以最高级别所认定的学分进行转换。

试行意见具体明确了同等及以上、低一级、自学考试、在线课程、职业资格、非职业资格、培训、业绩类成果等八大类别的认定和转换办法。比如同等及以上学历认定和转换为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总学分的50%;低一级学历认定和转换仅适用于技能类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关专业总学分的25%等。

省厅鼓励:不同高校合作培养

省厅支持同区域、同层次高校,按照自愿原则,采用协议、联盟等方式,通过互选互认、开设课程、学生交流、联合培养等形式,简化认定程序,扩大认定范围,增加学生外校学习机会。同时,鼓励不同高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衔接标准,开展合作培养,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开展普通高校、高职与成人高校为基础的学分认定试点,探索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融通的途径与机制。

认定和转换其他类型学习成果和学分的实施办法,另文制定公布。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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