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州自考合同法资料有哪些复习重点?
2026-05-28 来源: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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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州自考合同法资料有哪些复习重点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合同法自考考试重点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的重点章节之一。合同法通过对合同的确认,维护正常的交易关系。合同是否有效,不仅关系到法律是否给予保护,也关系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任何有效的合同,都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合同形式。当然,由于交易活动复杂,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附条件或附期限。
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会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可按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合同归于无效。像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情形的合同,均属无效,且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不过,过去我国相关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确认范围过宽,很多合同仅因欠缺个别要件就被认定无效,影响了交易。为此,合同法明确合同无效标准的同时,还规定了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不完全符合生效条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承认才能生效,比如无缔约能力人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包括当事人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及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的撤销权由当事人行使,法院不主动撤销。若当事人不申请撤销,合同仍可履行。合同无效有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之分,部分无效不影响主要部分履行的,法律允许履行有效部分。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要了解合同效力与成立的区别及意义,掌握生效要件,了解并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合同制度,把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和返还财产制度。
需要注意具体问题,如基本概念,包括合同生效、附条件合同等;重点及难点,如合同生效内容、生效与成立区别等。同时,自考考生要特别注意本章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能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具体安排以官方发布为准。












